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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7-04浏览次数:

一、成立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

二、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根据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将廉政责任进一步深入到党建、教学、科研和学团的各个岗位上,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考核和问责,落实责任追究,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三、建立并认真执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一次的系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和每两周一次的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和全体教师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理论和各项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凡属重大事项,凡属本系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坚决杜绝个人说了算的不良作风。

五、坚持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党员和师生监督,不断增强领导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

六、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带头执行请示报告等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坚持廉政党课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每人每年至少为党员上一次廉政党课,突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教育,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

八、加强廉政文化教育和警示教育。在师生当中开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学习宪法,尊崇宪法主题党日活动;举行廉政教育警示活动,用正面典型引路,用反面事例教育人。

九、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和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推动党组织生活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 

    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