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毕业证书遗失补办方法(新)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3-07-14浏览次数:

毕业证书遗失补办方法

1. 准备好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②近期2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3

2001年以前毕业的请到学校档案馆(行政办公楼A109室)备齐以下材料:

a.录取简明登记表;b.学籍管理表;

④所在单位(档案所在单位)人事及学历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本人说明真实情况)

2.备齐上述材料到学籍学位科审核,无误后将材料留下。

3.留下联系电话,由我处派专人前往省教育厅办好后通知本人或(联系人)凭身份证和或(委托书)前来领取

有关说明:

1.毕业证明书是应毕业证书持有者遗失毕业证书后要求开具的、对其原证书所标明的学历状况进行认可的书面证明。毕业证明书作为学历的证明,可与毕业证书等同使用。

2.使用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明书。

3.一九七七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后入学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在确认毕业证书已遗失后,可申请补发毕业证明书。

4.同一人的毕业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若再次遗失则不再补办。

办理时间:我处于每年10月前后集中前往省教育厅办理,每年只能补办一次。

承办部门:学籍学位科(行政办公楼B207室)

联系电话:0537-319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