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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就业帮扶政策 特困毕业生年底前就业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09-07-03浏览次数:

    为帮助未就业毕业生及早就业,山东省昨天出台关于未就业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帮扶等政策。

  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设置专门窗口,为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对登记失业的未就业毕业生,当地人事部门免费提供人事档案代理,享受失业登记的相关待遇;长期就业有困难的,在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中优先安置。

  今年,全省将新增就业见习基地500个,组织3万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

  要加大对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培训,并按照登记失业人员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

  切实加强离校后未就业特困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登记、推荐工作,只要毕业生本人对岗位不挑不拣,力争年底前实现就业。

  大力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公益性岗位,重点用于解决特困生和超出择业期限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

  重点对有创业愿望并符合创业条件的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创业扶持。

  各设区的市要在每月30日之前,将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情况以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就业情况预测分析等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都市女报 记者陈道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