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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千个公益性岗位专供大学毕业生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09-07-09浏览次数:

        8日,记者从青岛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本周五起,青岛市内四区将公开招聘100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社会公益性岗位,招聘的毕业生将主要在市内四区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社区内从事社会服务和管理工作。

    据了解,市内四区此次将各招聘250 名高校毕业生,招聘人员将主要在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社区内从事社会服务和管理工作。其中,230个职位不限专业。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不超过一年的劳动合同,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在从事公益性岗位期间,毕业生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或通过市场求职择业,被其他单位招用后,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可享受每月800元的岗位综合补贴,以及社会保险补贴和商业综合保险补贴。”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社会保险补贴将以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为基数,按照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11%、失业保险3% 和工伤保险1%的比例缴纳;商业综合保险费按年度计算,每人每年100元,所需费用由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和被保险人各负担50%。

   青岛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应聘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应具有青岛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具体包括2007年、2008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报名人员应于7月10日、13日、14日到户口所在区的劳动保障局设立的报名点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