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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5-03-18        浏览:

1.在学院党委和学校团委领导下,负责学院团委日常工作。主持召开团总支会议,传达上级决议,制定每学年团总支的工作、学期工作或重大任务的计划,及时检查、督促团总支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团支部的工作,对团委各项工作负责。

2.负责检查各个团支部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经常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反映情况,汇报工作,及时向下级团组织通报情况,布置工作。

3.关心团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成长进步,经常同他们交流思想,提出考核其工作表现的意见,并就团干在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及实际困难,向学院党政及有关部门反映。

4.负责全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掌握各级学生干部的工作、思想、学习情况,做好学生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考核工作,组织学生会开展好日常工作。

5.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督促团委其他成员做好本职工作。

6.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做好新团员发展和超龄团员离团工作,做好团骨干的培养工作,为党委输送优秀人才。负责全院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做好团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

7.探索共青团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健康向上的各种活动,活跃团员工作。

8.做好团员推优入党工作、团员青年的素质拓展、综合测试、“三下乡”等社会实践工作。

9.协助学院党委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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